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郓城坤达燃气有限公司
洛阳凯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申请人***、郓城坤达燃气有限公司名下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为39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冻结期间,未经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转移、支取,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书,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25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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