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124执恢28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于晓龙与被执行人王立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平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124民初136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平阴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16)鲁0124执901号。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本院立案恢复执行后,于2020年6月15日提取被执行人王立山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平阴供电公司的工资72000元。本院于2020年8月13日向申请执行人于晓龙过付案款72000元。至2020年8月13日止,本案恢复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

如对本结案通知书有异议,可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平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