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温州正信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瓯海区人民法院(2019)浙0304民初9183号民事判决; 二、撤销***与***于2019年11月5日签订的《温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 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购车款和赔偿金共计366310元; 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车牌号为浙CB××××、型号为BMW7200QL(BMW320LI)、车架号为LBV8W3102JMK72347、发动机号为A364D300的宝马牌轿车,并协助将车辆过户至***名下,过户费用由***承担; 五、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2573元,减半收取6286.50元,保全费4907元,合计11193.50元,由***5800元负担,由***负担5393.5元;二审受理费12573元,由***负担6500元,由***负担607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13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