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坤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北支行 新都区新都镇天达金属加工厂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四川坤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限额168000元进行冻结(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北支行,账号:22×××53)。 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