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7328.9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31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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