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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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0406民初242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重庆市巴南区,现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2020年9月28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675元,减半收取337.5元,由***负担。 审判员朱占军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蔡卫强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