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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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平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协议补偿款人民币10000元及利息(从2020年8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付清欠款之日止)给原告***。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上述给付款项,如义务人逾期不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