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南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1221民初624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仲波,广西周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嘉慧,广西周道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

原告***诉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韦文建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卢兆龙

裁判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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