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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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同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同江农业银行账户存款52000元(账号:62×××71),冻结期限一年; 二、查封担保人刘福山名下座落于同江市北拓小区D栋4单元101室房屋一套(建筑面积:70.13平方米,产权证号:同房权证东字第××号),查封期限三年。 查封期间由被查封人管理,但不得买卖、抵债或设定他项权利。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