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众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敦煌市文远票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敦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退还甘肃众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飞机票款191313.5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 二、驳回甘肃众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02元,减半收取计2101(众途旅行公司已预交),由***负担2060元,众途旅行公司负担4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