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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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定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化肥等款20350元及利息(月利率按15‰计算,从2018年5月15日起至该案款兑现完毕之日止,兑付时扣除已付利息7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化肥等款9070元及违约金181元。 案件受理费780元,减半收取39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