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确认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名下的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木樨园宿舍西罗园一区30号楼4门402号房屋为***与***共同共有。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办理北京市丰台区木樨园宿舍西罗园一区30号楼4门402号房屋共有产权的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负担3450元(已交纳);由***负担34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03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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