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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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名下的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木樨园宿舍西罗园一区30号楼4门402号房屋为***与***共同共有。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办理北京市丰台区木樨园宿舍西罗园一区30号楼4门402号房屋共有产权的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负担3450元(已交纳);由***负担34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