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中鑫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溢海(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瑞赢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恒信嘉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溢海(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4964元;

二、驳回溢海(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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