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及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帐户内存款424204元,冻结期限一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车牌号为×××的小轿车一辆(价值1万元),查封期限二年。

三、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农用拖拉机一辆(价值15000元),查封期限二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5-26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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