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嵊州市立拓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好运来数码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嵊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浙江好运来数码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嵊州市立拓纺织有限公司加捻丝等货款45854.86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9月4日起至判决确定的付款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嵊州市立拓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8元,依法减半收取504元,由嵊州市立拓纺织有限公司负担54元,浙江好运来数码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50元(款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本院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