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案 查封查封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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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泽坤高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执行人吴磊妻子马慧珍位于上海市的房屋予以续查封; 二、被执行人吴磊妻子马慧珍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吴磊妻子马慧珍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吴磊妻子马慧珍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马慧珍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