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1602民初5998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金亮,河南明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住所地:周口市中州路6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8754120838。

负责人:姚勇,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艳霞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高禹

裁判日期 2020-09-10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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