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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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台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告***名下位于台安县台安镇繁荣北街57号四季花园二期36号楼6单元502室(房权证字第××号)房产中价值人民币10万元部分予以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轮候查封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