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宝亿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0402执1238号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宝亿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先觉、张璋: 关于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昆明宝亿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先觉、张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186303.75元,保全费、公告费、诉讼费2107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至此,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19)川0402民初141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亓 龙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书记员 庞国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