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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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濮阳市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清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9民终942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清丰县人民法院(2017)豫0922民初2258号民事判决。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8800元,由河南清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濮阳市金桥置业有限公司各负承担88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4-22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