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源中晟子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焦作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济源中晟子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龙源路中段北侧的土地【土地证号为:(2015)027号】,期限为三年。在查封期间内不得转让、变卖、毁损,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二、限被执行人三日内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