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源中晟子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焦作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济源中晟子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龙源路中段北侧的土地【土地证号为:(2015)027号】,期限为三年。在查封期间内不得转让、变卖、毁损,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二、限被执行人三日内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21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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