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常州海豹船用电缆有限公司
常州市栋达文化体育交流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等财产8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1-05
发布日期 2019-12-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