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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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金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金龙矿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2020)豫0181民初104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郑州金龙矿业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0,309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