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廊坊市亚斯科商贸有限公司 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廊坊市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讯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廊坊市亚斯科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廊坊市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1114666.67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6%自2018年1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河北讯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为88680元,由被告廊坊市亚斯科商贸有限公司、被告河北讯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本院申请执行。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次日起二年内。 |
| 裁判日期 | 2020-03-24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