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5亿元银行存款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查封、冻结财产明细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未按期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