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柏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联众经纬房地产评估勘测有限公司 湖北圣裕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大信金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北荆门掇刀包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作出的(2017)鄂0804民初677号民事判决书; 二、驳回原审原告湖北圣裕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100元,由原审原告湖北圣裕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1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