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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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石狮中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厦门厦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2民初1190号 原告:石狮中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住***。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焕连。 委托诉讼代理人:龚延禄、陈珊珊,福建博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厦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 诉讼代表人: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厦门厦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负责人:白伟冰。 原告石狮中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被告厦门厦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0日立案。原告石狮中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申请。 本案按原告石狮中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叶炳坤 审判员陈杰 审判员胡欣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王艳 |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