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石狮中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厦门厦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2民初1190号

原告:石狮中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住***。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焕连。

委托诉讼代理人:龚延禄、陈珊珊,福建博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厦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

诉讼代表人: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厦门厦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负责人:白伟冰。

原告石狮中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被告厦门厦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0日立案。原告石狮中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申请。

本案按原告石狮中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叶炳坤

审判员陈杰

审判员胡欣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王艳

裁判日期 2020-09-01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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