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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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公司 柘城县非凡传媒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保险金23638.37元(10000元+13638.37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赔偿款9385.12元(10385.12元-1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9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