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沧州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沧州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恒顺世纪中心3号商业楼105号房产作价874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抵偿(2016)冀民终691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相应债务,上述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8-04-09
发布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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