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湖北联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融金汇中(北京)电子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700万元现金或查封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被申请人持有的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的股权。

查封期限: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湖北联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12-27
发布日期 2020-01-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