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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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牟县支行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牟县支行欠款本金10469.35元、利息1656.42元、滞纳金608.15元、手续费156.00元,合计12889.92元(利息及滞纳金暂计至2020年5月9日,其后利息及滞纳金按《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约定计算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申请费40.75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