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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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郑州南瑞电力有限公司 郑州南瑞电气有限公司 洛阳豫港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龙泉金亨电力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2019)豫0329民初4701号民事判决; 二、河南龙泉金亨电力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郑州南瑞电力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0000元及利息(其中117000元自2012年5月31日起算,13000元自2013年5月16日起算,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郑州南瑞电力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028元,由河南龙泉金亨电力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028元,由河南龙泉金亨电力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31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