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合力基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40000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安徽合力基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