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山水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徽山水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且具备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办理条件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位于池州市石台县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登记至原告***名下;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125元,由被告安徽山水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保全申请费179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