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天津塘沽瓦特斯阀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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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塘沽瓦特斯阀门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69,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二年。

案件申请费1,365元,由申请人上海维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17
发布日期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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