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芜湖县东辰物业有限公司 亚德客(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安徽纽创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皖0221民初1729号 原告:亚德客(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住***。 负责人:张显明,销售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龚鸣,亚德客(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员工。 被告:安徽纽创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文彬。 本院审理原告亚德客(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诉被告安徽纽创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19年5月21日立案。原告芜湖县东辰物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亚德客(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的撤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准予原告亚德客(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撤诉。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830元,由原告亚德客(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负担。 审判员 沈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彭家培 书记员彭家培(兼)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