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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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人民币86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者等值财产予以查封、冻结、扣押。 案件申请费4820元,由申请人王丹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