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鲁道友运输有限公司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223.94元;

二、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95.76元;

三、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472.09元;

四、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2.42元;

五、驳回原告***、***对被告***、青岛鲁道友运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上述一、二、三、四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4元,由原告***、***负担225元,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担104元,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21
发布日期 2020-10-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