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东洲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83民初4438号

原告:青岛东洲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高珊。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青岛东洲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5日立案。原告未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交纳诉讼费。

本案按原告青岛东洲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雍延明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

法官助理许月翠

书记员杜佳佳

裁判日期 2020-08-06
发布日期 2020-10-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