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博白县人民医院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博白县强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博白县桂果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博白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西博白县桂果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连带赔偿444196.5元给原告***、***;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975元(缓交),由被告广西博白县桂果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负担6282元,原告***、***负担6693元。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逾期不交也不提出免交、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