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3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案保全申请费2020元,由申请人***预交。

冻结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对其他财产的保全期限为两年。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28
发布日期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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