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 西林县胜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百色市右江区那毕乡供销合作社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给原告西林县胜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砂石款380,250.40元;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04元,减半收取计3,502元,由被告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