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樱桃体育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虎扑(上海)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樱桃体育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308,7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063.5元,由申请人虎扑(上海)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