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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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道河子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沙湾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在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道河子支行银行卡621287XXXX内存款12512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受理费1146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