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引力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捷成华视网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国广星空视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西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广西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00元、合理支出1000元,合计51000元; 二、驳回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广西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575元(已交纳),由被告广西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负担57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