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扬帆北大道证券营业部 广西钦州市港田仓储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广西拓远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明利集团有限公司 防城港申达通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恢复执行时,应当提交执行申请书和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具备执行条件的证明。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