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灵武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宁夏灵武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6元(缓交),由原告宁夏灵武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09 |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