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平顶山市丰海实业有限公司
平顶山特尔欣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2020)豫0422民初486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平顶山特尔欣物流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丰海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签订的《营业地址(不动产)使用协议》有效。

一审案件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平顶山市丰海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平顶山市丰海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17
发布日期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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