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平顶山市丰海实业有限公司 平顶山特尔欣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2020)豫0422民初486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平顶山特尔欣物流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丰海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签订的《营业地址(不动产)使用协议》有效。 一审案件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平顶山市丰海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平顶山市丰海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17 |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