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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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石油基地经济开发区龙翔租赁部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方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南路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湖南省方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南路支行4***2账户及哈密市商业银行迎宾大道支行908030100100059498账户及其他银行账户资金共计137000元,期限为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7日。 案件申请费1205元,由被申请人湖南省方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日期 | 2020-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