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决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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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决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20)苏0707执578号 张雪芹、黄玲玲、汤星晨罚金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张雪芹、黄玲玲、汤星晨纳入失信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